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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信息
普通高中招生班容量控制在50人以内
高中阶段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一次招满。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普通高中招生须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定向生招生严格按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各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且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生成绩如达到统招生分数线,按照统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50%由市招考中心按照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0%由学校择优录取。
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政策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录取新生,严禁私自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处。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提示
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 (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数、外成绩优秀的考生。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法、德、俄、日等小语种录取(不含双外语实验班);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录取。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确保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结束后须在招生部门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方可进行学籍备案。普通师范、普通中专学校面试、体检和录取执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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